目前,因为退还彩礼发生的纠纷越来越多,那么退还彩礼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二)项“共同生活”是指较为长期、稳定的生活,而不是进行结婚登记后双方居住过,就认定为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