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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

发布者:北京锦路安生(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05月12日|分类:婚姻家庭 |359人看过

    目前,因为退还彩礼发生的纠纷越来越多,那么退还彩礼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二)项“共同生活”是指较为长期、稳定的生活,而不是进行结婚登记后双方居住过,就认定为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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