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建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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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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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家暴的该如何维权

发布者:覃建红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5日|分类:婚姻家庭 |289人看过

        据统计,我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平均7.4秒就有一位女性受到丈夫殴打;我国每年有15.7万妇女自杀,其中60%妇女自杀是因为家庭暴力;家暴致死,占妇女他杀原因的40%以上;面对暴行,女性平均被虐待35次才选择报警。由此数据可以看出在中国,被家暴女性的基数庞大,但是普遍都没有进行维权。

        而作为律师,也经常会接到女性的咨询电话称:自己曾被家暴,但当初没有报警,也没有其他的证据证明家暴的事实,现在想要离婚,该怎么办?

        第一,应该明确何为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

        第二,了解施暴者的行为可能会承担的法律后果。在刑事上,施暴者造成家庭成员轻伤、重伤、死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在行政上,暴力情节较轻,造成轻微伤害的,受害者提出要求的,可以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施暴者进行警告、罚款、拘留。在民事上,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应负赔偿责任,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因受家暴所付出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应当由过错方赔偿,过错方还应赔偿无过错方因此造成的精神损害。无过错方可以在提起刑事诉讼时附带要求民事赔偿损失,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或全部。

        第三,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是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此时绝大部分当事人都拿不出有利的证据证明对方的家暴事实。那么哪些东西可以作为证明家暴的证据呢?

        1.告诫书:由公安机关出具,记录了施暴者身份、实施家暴的事实陈述,以及不得再施暴的警告等;

        2.证人证言: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发生的人的证言;

        3.报警记录:家暴发生后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和问话笔录;

        4.书证:若受害方曾向妇联、居委会、双方或一方的工作单位投诉过家暴问题,这些机构可以出具书证;

        5.验伤报告:法医鉴定或者医院诊断证明、病例、医药费收据等;

        6.视听资料:能够证明施暴行为存在的录音资料或者录像资料;

        7.悔过书:施暴者写过的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

        第四,家暴发生后,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应当怎么办?

        1.向公安机关报警;2.拨打全国妇联妇女维护公益服务热线:12338;3.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范围可以包括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4.及时保存证据。

        最后,应该了解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主要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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