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离婚诉讼中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后共同还贷
备注:本文节选自《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最高法民事审判第一庭)
问:一方婚前贷款购房,离婚诉讼中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证明婚后共同还贷?
答:只要证明还贷得时间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可,无需提供特别的证明。否认为共同还贷得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证明问题,一般需要提供银行还贷得记录单以证明还贷得时间,还要提供结婚证以证明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还需要从两个方面掌握。
一是从偿还银行贷款的时间看,还贷的时间只要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即可认定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不必刻意区分还贷得资金源于夫妻中的哪一方的收入。
二是看夫妻之间是否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或者对于涉案房屋的还贷问题有特别的约定。如果双方当事人认可或者一方当事人能够举证证明夫妻已经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或者对涉案房屋的还贷问题有特别约定,则分割上述不动产时,否定《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