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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权律师
执业资质:1320920**********
执业机构:江苏凯申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人身损害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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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孙权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9日|分类:婚姻家庭 |316人看过
民法典关于离婚后探望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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