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指结婚双方一方为中国大陆公民,一方为外国籍公民。涉外婚姻登记如何办理呢?
涉外婚姻登记机关为中国籍一方户籍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结婚双方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及单身证明、结婚登记照。中国人一方需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单身或者丧偶证明;外国人一方需准备:护照、居留许可、经所在国驻中国领事馆认证的单身证明。另外准备好三张两寸的结婚登记照片。
办理流程如下:网上预约。登陆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民政局网站,进入涉外婚姻登记预约系统,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完成预约登记,等候审核。审核通过后,带上身份证、户口、护照及证明材料原件、结婚登记照片前往婚姻登记管理中心现场办理登记。填写相关表格、承诺书后现场等候不久便可领取结婚证。办理结婚登记不用支付任何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人与外国人在中国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在国外虽然同样是有效的,但是在中国办理的结婚证只能在中国使用,如果需要在国外使用,需要进行涉外结婚公证和认证。
同样的道理,在境外办理的结婚证,如果要在中国境内使用,也应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和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此外,按照我国政府规定,中国公民中现役军人、外交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服刑的人,不准同外国人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