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朝霞 移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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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性角度看法治的必然性(发表于《重庆律师》2010年第2期)

发布者:张朝霞 移民律师|时间:2021年02月01日|分类:著作权 |451人看过

历史已经证明,依法治国是迄今为止最先进的治国理念。唯有法治才能最大限度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两千多年前,孔子提出了“治国以礼,为政以德”的治国主张,最终难以实现。孔子认为,用道德教化引导人们,用礼制去统一百姓的言行,百姓不仅会有羞耻之心,而且也就守规矩了。将政令的推行、制度的遵守依赖于人内心的约束、自省,即是将社会公民完全视为道德高尚的君子,这不仅在诸侯争霸、战事频繁、民不聊生的春秋时代,就是在物质生活比较充裕的现代社会,也是极不现实的。那样的治国思想有赖于国民良好的道德修养,能够竭力克制人性中的弱点,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如此以圣人、贤人的标准要求凡人,当然是行不通的。

孔子的治国思想过于理想化。因为人性是靠不住的。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的,对财、色、权的追逐乃天性使然,单靠内心的廉耻来制约,没有外在强制力的约束,人是难以克制贪婪、自私的本性的。其实孔子是洞悉人性的。孔子说过:“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孔子这话当然也包括他本人。但是,孔子面对绝色美艳的南子能够做到坐怀不乱,心无邪念,因为他是真正的礼义君子。而若是凡夫俗子呢,都能如孔子那般超凡入圣吗?看来孔夫子是“以君子之腹度小人之心”了,他渴望建立起人人尊奉忠孝仁义、克己复礼的国家。从这点看,孔子的确是理想主义者。试想,如果我们有两个面包,我们可能会给别人一个,而如果我们只有一个呢,是留给自己还是给别人?对于那些食不果腹、居无定所的人,生存问题都无法解决,怎么可能要求他们克制私念,讲究礼义廉耻呢?

孔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道德引导人们向善,向上,从而达到让人们不想犯罪的目的;法律使人产生畏惧,因害怕惩罚而不敢犯罪。而人性的弱点使得“有耻且格”的理想难以实现,用法律威慑意图不轨之人,使他们不敢犯罪,从而实现天下大治,这样的“法治”思想难道不是智慧的选择么?

 孔子的理想很完美,很崇高。而由于他的理想境界、思想境界太高,故离现实也会很遥远。由于人性的局限性,相对于“礼治”“德治”,“法治”思想才是治理国家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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