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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屋,拆迁怎么办?

发布者:冯超律师|时间:2022年08月19日|分类:拆迁安置 |795人看过

 一项房屋所有权可以有一个主体,也可以有多个主体。房屋共有是指某一房屋属于两个以上的主体所有。房屋共有的两种形式分为房屋按份共有和房屋共同共有。

  网友咨询:

  共有产权房屋,拆迁怎么办?

  律师解答:

  房屋按份共有又称房屋分别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主体对同一房屋按照一定的份额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房屋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所有人对于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是不确定所有权份额的共有。分割时,应先确定各共有人的所有权份额,使共同共有转变为按份共有,然后按按份共有的方式进行分割。对于共同共有,共有关系未终止前,不能进行按份的分割。在共有关系终止后,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推定平均分割其份额。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确定各共有人的共有份额后,对要求房屋产权调换的共有人以其新享有的份额为准实行产权调换;对要求货币补偿的共有人以其所享有的份额为准实行货币补偿。但要求产权调换房屋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要求货币补偿的共有人所享有的份额。

  律师补充:

  共有房屋征收,应当由全部共有人共同签订或委托代理人订立征收补偿协议。因此共有产权房屋遇到拆迁要签协议的情况下,需要所有共有人全部签字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中一方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代替他人签字,如若私自代签,属于无权代理行为。相关权利人可以申请撤销该协议。

  无论是共同共有房屋,还是按份共有房屋,拆迁补偿分配出现争议,涉及的法律问题都会比较多,解决起来耗时耗力,此时可交给专业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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