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晓玲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夏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民间借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闪婚闪离,彩礼咋办?

发布者:田晓玲律师|时间:2022年08月31日|分类:婚姻家庭 |245人看过


张男与王女经人介绍相识,感情发展迅速,不到2个月的时间双方订婚,后于同年登记结婚。订婚时张男为王女购买结婚钻戒、金项链、金手镯等物品,张男父母给王女彩礼钱20万元,结婚登记前两天,张男父母出资为二人购置婚房一套,登记在张男名下,王女父母出资为新房装修花费10万元。婚礼当天张男父母给王女改口费5万元。张男亲朋随礼钱共计8万元,王女亲朋随礼钱共计12万元。结婚半年后张男被确诊为严重精神疾病,故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张男同意与王女离婚,但要求王女返还:1、彩礼费20万元,2、改口费5万元,3、钻戒等金银首饰,4、分配亲友随礼钱总计20万元的一半,即10万元。

王女要求:不同意返还上述财务。但要求分得婚房50%的财产权利。同时要张男返还新房装修费10万元。




解读

哪些财产应当视为彩礼:仅有彩礼钱一项。

其他财务如何定性:1、改口费视为赠与。2、金银首饰视为赠与。3、新房视为男方婚前财产。4、亲友随礼钱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收入。




Q1

那么张男主张彩礼返还和随礼钱分割一半的主张都能够受到法院的保护对吗?

【律  师】不一定。我只是先从法律角度确定了每一类财产等性质。关于彩礼能否返还还要看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我国婚姻法仅规定的三种情形下才可以主张返还彩礼。分别为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从案例实际情况看,张男明显不符合要求返还彩礼法定情形。因此,张男的返还彩礼主张不得获得法律支持。



律师提示

1、婚姻非儿戏,应当充分了对方的脾气秉性、身体状况、工作家庭情况后慎重做出决定。现代闪婚的年轻人,离婚率极高。

2、婚前建议双方签署夫妻财产约定,明确财产归属,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法律条文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文章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