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少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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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合伙人律师执业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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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开设赌场的定罪量刑标准及无罪辩护观点

作者:熊少华律师时间:2021年05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29次举报

赌博、开设赌场的定罪量刑标准及无罪辩护观点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开设赌场罪,是指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修改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律师办理赌博罪案件的无罪辩点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一直是司法实务中高发的罪名。通过总结归纳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的无罪案例,可以为辩护律师出具无罪辩护意见提供有效指引。

无罪辩点1:行为人只收取正常的包厢费和茶水费,对被赌博事宜事先不知情,未参与分利,应认定其主观上不具有聚众赌博的犯意,客观未实施该行为,即使事后知情,也不应以犯罪论处。

无罪辩点2:行为人系参赌人员而非赌博活动的组织者,且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行为人以赌博为业的,不应以赌博罪论处。

无罪辩点3:行为人并非以赌博为业,也未聚众赌博,即使参与了赌博行为,也不能以赌博罪论处。


律师办理开设赌场罪案件的无罪辩点

无罪辩点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该司法解释旨在保护群众正常的娱乐活动和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并不具备法律所规定的开设赌场罪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刑事处罚必要性。

无罪辩点2:在没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系赌场股东和具有开设赌场的主观故意的情况下,仅参与赌博的行为不构成开设赌场罪。

无罪辩点3:指控行为人犯开设赌场罪的证据存在相互矛盾,不能证实涉案赌场是行为人开设。

无罪辩点4:行为人的行为主观上没有开设赌场的故意,客观是上没有实施开设赌场的行为,完全不符合开设赌场罪的主客观要件。

 

开设赌场罪的取保候审概率

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经常有家属问取保候审的概率大不大?这个问题真的无法用概率大小来说明,不同的案件显然有不一样的情形和结果。

根据已有的检索,开设赌场罪共有155363个判例,其中有70580个在当事人信息中显示有取保候审,抛开其他因素来看,取保候审概率已经达到45.4%。当然,如果是网络开设赌场,区别于线下赌场,基本不存在部分暴力性质,取保率又会高出一截。

 

开设赌场罪的缓刑概率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因此,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 

开设赌场罪判处缓刑几率决定于开设赌场被判处的实际刑罚,若是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同时又符合缓刑条件的才可以被判处缓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情况,就不符合判处缓刑的前提条件。所以,开设赌场罪的情节对是否会被判处缓刑起着基础作用,同时还要求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才可以。

经过检索,开设赌场罪出现缓刑的案例为58383条,缓刑率达到37.6%,同样考虑到线上的网络开设赌场,取保率也会高出一截,在案例全文中出现“网站”关键词的判例为15311个,其中缓刑的为7435,缓刑率达到48.6%,也是相当高的数字。

熊少华,江苏省刑事专业律师,刑事专业人才库成员,长期担任检察院听证案件评议员,是法律援助刑事专业律师团成员,16年专注刑...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泰州
  • 执业单位:江苏天滋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21220********0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暴力犯罪、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