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黄某开着宝马,看到退休赋闲在家的林某有大量闲散资金存在银行,利用老人贪图小恩小惠特点,多次约见喝茶,共谈生意经。说自己开着一家理财公司,资金雄厚,有好多项目可以投资发大财,要求林老投资,每月利息比银行利息高20倍。林某觉得存在银行利息十分微薄,又不会做生意,于是心动,未经家人同意决意委托黄某进行理财。
首次签订理财合同期间6个月,按月支付利息,约定期满归还本金。黄某按月支付利息,但到期后黄某要求再续签1年,林某对此深信不疑,此后黄某就不按照约定支付利息,有时经常推脱说自己在国外。林某见情况不妙,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但被告黄某不同意,也不再支付利息,后来干脆关机玩失踪。黄某所开公司也名存实亡,林某大量养老金眼见血本无归,夜不能寐,精神十分萎靡。
林某到处投诉、报案,但公安机关告知属于民事纠纷。后来甚至打算采取极端手段,经过熟人介绍找到本律师代理,在起诉前做了大量调查工作,查到其名下有多套房产、商铺及那辆宝马车。考虑到黄某是好面子的人爱开车炫耀,只选择申请查封宝马车,将该理财公司和黄某一并起诉到法院。开庭前黄某出现并主动要求调解并还本付息,履行还款义务前要求早日解除对其宝马车的查封。林某经过此事后再也不贪图高息回报,安心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