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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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和并购是什么意思?

作者:李晓栋律师时间:2022年09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218次举报


 一、收购和并购是一个意思吗


  收购和并购不是一个意思,收购属于并购的一种形式。在我国的并购是指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一般来说,公司并购的形式主要包括有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二、收购和并购的联系


  1.基本动因相似,都是增强企业实力的外部扩张策略或途径;

  2.对象是共同的,两者都是企业产权交易的形式,其交易都是以企业这一商品为对象的;

  3.两种行为都是企业产权的有偿转让;

  4.都是企业在谋求自身发展中所采取的外部扩张战略。


  三、企业收购的流程是什么


  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企业收购:

  1.对收购的目标进行初步调差和明确企业收购的目的;

  2.成立企业收购工作小组,负责收购工作;

  3.对目标公司的营业、资产和盈利进行调查,根据市场初步确定收购价格;

  4.和收购的企业进行谈判,签订收购协议;

  5.资产移交,企业合并;

  6.办理企业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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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栋,男,江苏孙剑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学士学位,在工作中不断研究学习,执业以来,主要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江苏孙剑良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36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人身损害、继承、交通事故、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