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闻问切”,乃中医医病的四诊之法。望,指看其气色;闻,指听其声息;问,指问其症状;切,指摸其脉象。《古今医统》有语:“‘望闻问切’四字,诚为医之纲领”,足以可见这四诊之法在中医学的基础地位。作为法官,虽不是救死扶伤的医生,却是社会底线的守卫者,是法律的捍卫者,是以“举证、质证、调解、裁判、执行等法律手段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满足人们对正义期求的社会医生”。面对形形色色的社会现实和当事人的恩怨纷争,必须运用居中的裁判赢得双方的心服口服,用法律的正义换得社会的公平。
审判工作是法院的基本职能,庭审是法官履行审判职能的主要方式,庭审的规范与否将直接关系司法权威的树立,关系着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也是衡量法官司法技术和审判能力的重要指标。特别是随着司法公开进程的不断推进,司法参与社会治理的形式逐渐多样化,司法公正也不仅仅是停留在纸上的词汇,而应该是“接地气”、看得见的“正能量”。笔者认为,在建立“阳光司法”的今天,法官需要学会“望闻问切”,这既是驾驭庭审全过程的必然要求,亦是法官的立身之本。
一曰望,要的是法官身临其境看问题。在庭审中,主审法官与当事人的交流有待改进。部分主审法官和其他合议庭的成员往往埋头于看卷,对庭审之中双方当事人的关注较少。这样很容易导致主审法官注意力的分散,甚至出现庭审的“短路”,将直接影响到庭审的持续进行。为此,法官要学会“望”的学问,就必须花大力气做好庭前准备工作,认真阅卷,审查证据,理顺法律关系,这样在庭审之时才能身临其境地看案件、看问题,继而找到真正的争议焦点,作出规范的庭审小结,既能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又能控制好庭审节奏,为当事人服判息诉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曰闻,要的是法官耐心细致听争执。法官作为司法权的执行者,肩负着社会正义的守护职责,应不偏不倚、客观公正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断案,而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则是厘清案件争议的重点,也将为案件的进一步审理奠定重要基础。因此,法官要学会“闻”的学问,眼观于法庭,耳听于当事人的诉求,准确把握争议焦点,积极掌控庭审节奏,在驾驭庭审过程中进一步抽丝剥茧,使案件的庭审正常有序进行,使案件事实步步清楚。
三曰问,要的是法官真诚实意问端倪。案件的来龙去脉只有具备证据才能据此断之,为此庭审少不了举证和质证环节。法官居中主持,当事人将证据予以出示,并对其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进行质证。在此期间,法官的重要性不容小觑。因此,法官要学会“问”的学问,引导当事人进行相应的核实询问;必要时,可以亲自提出询问,以求找出真正的争议焦点,合理合法作出判决。
四曰切,要的是法官客观公正切准脉。庭审之时,不仅要做好庭前准备工作,更重要的是要掌握驾驭庭审的技术。不管是庭审礼仪的小细节,还是庭审程序的大问题,都要予以重视,这样才能使当事人对案件的结果产生合理预期,对司法权威产生敬畏之心。为此,法官要学会“切”的学问。“庭上一分钟,庭下十年功”。一方面要及时为自己充电,为自己储备新的知识,提高自己基本的理论能力和文书写作能力;另一方面要不断向有经验的前辈学习庭审的技能,掌握驾驭法庭的艺术,这样才能使自己的判决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群众的考验。
“望闻问切”虽是出自中医学理论,但“望”能见问题、“闻”能听争议,“问”能得端倪,“切”能断真案,如此实用而科学的艺术,法官庭审之时应该加以利用之。
【作者简介】
马宏伟,单位为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王新亮,单位为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