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所有权问题
律师答疑
张三问:房屋是否属于我所有?
我原有一个房屋,后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8岁时,经过审批,新分到了一处宅基地,我在宅基地上盖了房屋。这样,两处房屋都登记在我的名下。后来,大儿子结婚,我就让大儿子住在其中的一处房屋,我和小儿子住在另外一处房屋。后来,大儿子未经过我同意,将房屋重新翻盖。问,这两处房屋是否属于我的,我能否让大儿子搬出?
曹律师回答:农村房屋的宅基地按照一户一宅进行分配,虽然土地登记在您名下,但是土地使用权中家庭人口中有你儿子,故土地使用权有你儿子的份额,根据房地一体的原则,有一部分房屋属于你儿子所有。至于出资建房的问题,由于是你建成的,你儿子重新进行建设,你儿子应该补偿您拆除的房屋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