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H女来自北方某省,L男来自南方某省,二人曾是一起工作的同事,工作中,L男尽显大哥般的温柔与关心,H女芳心为之而动,坠入爱河,婚后不久可爱女儿降生,三口之家其乐融融。可谁知好景不长,女儿降生不久,L男逐渐露出懒惰,不负责任的本性,最终导致双方分道扬镳,H女遂诉至法院,要求与L男离婚,并自己抚养婚生女,L男支付抚养费。
本案看似一起简单的离婚纠纷,但涉及的问题众多。首先因原告与被告分属两省,且被告经常居住地变化不定,原告可否在自己的经常居住地起诉?其次,原告手里并没有结婚证原件和女儿出生证明,也没有被告户籍信息,如何搜集证据起诉?第三,被告无准确送达地址,如何向其送达法律文书?第四,原告能否起诉一次离婚成功?
首先,应具体分析原告是否具有可以在自己住所地起诉的法律规定情形,如不具备,则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其次,日常生活中,原告一方尽量保留好结婚证件,对方户籍信息资料,子女出生证明等。第三,尽量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信息,当无法提供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第四,一般情形下,法院不会在第一次起诉时就判决离婚,除非具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解的情形。原告可以在法律文书生效后,6个月以后重新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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