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话题 刑事案件如何 转为行政处罚结案? 来北京出差的王先生,因将一辆自以为无主的自行车骑走而涉嫌盗窃罪被警方传唤。 在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焦冬雪律师的帮助下,王先生成功被取保候审,且由刑事案件转为行政处罚结案。
NO.1案情介绍 2024年4月王先生来到北京出差,抵达北京后,王先生发现公司为他预定的宾馆位置较为偏僻,公交和地铁站点都十分遥远。恰好同来出差的同事曾在2023年12月来过北京,对这片区域很熟悉。他提到,城管部门偶尔会清理那些看似被遗弃的自行车,而附近就有一个车棚,或许能找到代步工具。 在围栏外的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一辆自行车静静地躺在那里,没有上锁,车身落满灰尘,仿佛已经被主人遗忘。没有过多的犹豫,王先生拂去车身上的灰尘,推着这辆看似无主的自行车,穿过熙熙攘攘的街道,回到了宾馆。在接下来的十天里,这辆自行车成了他的代步工具,往返于宾馆与公司。 然而,就在王先生享受着这份便利之时,一个突如其来的电话打破了他的宁静——他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传唤。原来,那辆自行车并非无主之物,而是某位居民临时停放的。王先生的“顺手牵羊”,触犯了法律的红线。 NO.2办案思路 作为王先生的辩护人,在接受委托后,深入了解了案件的全貌,并据此向检察机关提出了取保候审的法律意见。 律师指出: 1、当事人私自骑走被害人自行车,系认为该自行车为无主物,对于该自行车只有使用目的,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2、当事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配合办案人员调查,应当认定为自首。 3、当事人家属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并诚恳道歉,以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且当事人一贯行事作风良好,从无前科劣迹,其人身危害性极低。 NO.3最终结果 检察机关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对王先生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至此王先生和他的家人终于松了一口气。 在取保候审期间,王先生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 经过雪律师与检察院的多次沟通,让检察官了解当事人的主观想法,传递了王先生犯罪情节较为轻微的观点。最终,在检察机关的审慎考虑下,此案从刑事案件转为行政处罚结案,并未移交审查起诉。 同案另一人仍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