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去世前给其子刘禅的遗诏中有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刘备是要刘禅记住,不要轻视小事,“小”中有大。我们都觉得这么浅显的道理人们都会懂,可是在日常生活中真要人人做好,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世上充满了“小小的诱惑”,就像超市中的一根葱、一颗蒜、一颗糖果、一瓶水等等“小事”。今天给大家分享的便是因小涉罪的超市盗刷案。
案件回顾
当事人各方面都非常优异,有一个和睦的家庭、一份稳定体面的工作,却同样没有经受住“小小的诱惑”,偶然的“漏刷”一次、两次让其有了三次、四次乃至更多次的“漏刷”诱惑,当还在沾沾自喜以为没被发现时,殊不知,其行为早已完全暴露在监控之下。
家属了解到我所在超市漏刷类案的相关成功案例,在当事人被拘留当天就来到我所委托了华让刑辩团队代理此案,并期望能为当事人争取到不予起诉。
律师工作
华让刑辩团队在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会见程序,代理律师得以及时会见当事人,会见了解到真实情况后代理律师敏锐地该案难点——漏刷金额虽不大但次数过多。会见后华让刑辩团队针对此案及时制定相应辩护方案,代理律师亲自指导家属与受害单位洽谈相关赔偿与谅解,基于对代理律师的信任,当事人家属十分配合,在与代理律师的密切协作下成功取得受害单位谅解。
与此同时,代理律师根据制定的辩护方案,充分地与负责该案的司法机关进行沟通,并为当事人递交相关材料及取保候审申请书,在代理律师的竭力争取下当事人于两周后成功取保。案件到审查起诉阶段,代理律师深知本案重点是漏刷次数的认定,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认定当事人的漏刷次数是17次,金额360余元。本案检察官对次数要求十分严格,认为当事人的行为一定要提起公诉,代理律师考虑到当事人良好的受教育程度及家庭背景,若因此事被处以刑罚,将对其未来发展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便竭尽全力多次和检察官沟通并要求查看超市的监控,检察官最终同意让代理律师和当事人本人一同查看监控,经过核对每次的漏刷情况,最后成功将漏刷次数减去了3次。减去的次数至关重要,也是争取不予起诉的关键,最终检察院对我方当事人作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
案件成功关键
1、家属及时委托律师,律师得以及时介入、指导;
2、一位勇于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律师,一个即将起诉的案件的转折在于一位勇于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律师,如果不是代理律师的据理力争,何来宝贵的核查监控的机会,那又何谈重新核定漏刷次数呢,这正是代理律师与家属间的密切配合与充分信任取得的可喜结果。
华让提醒: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愿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我们从善如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