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中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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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教你签订买卖合同

发布者:贺中玲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531人看过

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是企业使用频率最多的合同形式。

买卖合同的内容,即买卖合同的条款。根据《合同法》第12条、第131条等条款的规定,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2)买卖标的物的名称、品质、数量及包装方式;(3)标的物的价格、金额、货币及价格术语;(4)价款的支付方式、时间、地点;(5)标的物交付的方式、时间、地点;(6)标的物的保险及运输方式;(7)检验标准和方法;(8)结算方式;(9)纠纷解决方式、管辖机构及适用的法律;(10)合同的份数,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11)订立合同的时间、地点及当事人签字。

合同在实际签订过程中,却远远不是以上条款就能解决的,现实中,存在许多利用合同设置陷阱的行为。主要有:先签订书面合同,在履行中以口头方式要求变更,当一方按口头要求的变更履行后,对方却以违约造成损失为由,要求赔偿损失或者支付违约金;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一些不能达到或者很难达到的条件,一旦没有达到,则以违约为由要求支付巨额违约金。比如我前段时间刚办结的一个案件。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的灭火器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6000件 A型规格的灭火器,价款900000元,定金100000元,余款货到验收合同一次付清。快到发货时,甲公司电话通知一半改为B型的。于是乙公司按甲公司的电话要求发了一半A型的、一半B型的灭火器过去。甲公司在收货后,却以乙公司违约为由,拒不付余款800000元。尽管最后通过种种努力,乙公司要回了绝大部份货款,但毕竟花费了太多的时间与精力,给乙公司的资金周转造成了巨大困难。因此,签订书面合同后,要进行任何变更都必须再以书面形式作出。

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典型形式是:先多次小额购买货物,都及时支付货款,在取得信任之后,提出先付一部份货款,余款货到付清的要求,而一旦大量货物发过去之后,再也收不回货款。

面对形形式式的各种合同陷阱甚至是诈骗,在合同签订以及履行过程中,必须要提高防范意识,尽量避免法律风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现针对买卖合同比较经常出现的问题,提出如下防范措施:

1、订立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

订立合同前应尽量的通过业务人员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近期的经营业绩、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如当事人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并且可以通过对方同行业或相关企业进行了解或委托律师作尽职调查。

2、对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进行了解

对于对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代表其单位订立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所开立介绍信的真实性,对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如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等,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除非是法定代表人签字,为慎重起见,其它人员签字的一定要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3、注意提高具体业务人员及领导人的素质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许多漏洞的出现是由于经办人员对业务不熟悉,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所致,因此应注意提高业务人员及领导人员的业务能力及素质,熟悉本行业的业务情况切实反映和保护自己的利益。掌握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法律是否对该交易行为有禁止或限制性规定。对专业性较强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可以让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提供帮助。

4、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或采用自己一方提供的范本

我国《合同法》虽然允许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因为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责任,为避免被人利用进行欺诈,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同时订立合同时应尽量参照合同范本,并结合具体情况订立。内容应尽量详尽、明确。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布有标准的合同范本可以进行参照。如与外地企业签订的合同,使用传真方式签订后,应尽量用特快专递形式取得合同的原件。金额比较大的合同最好请律师把关。

5、买受人收货时应尽量要求其在送货单上盖章

我经办的案件中,就曾经出现过买受人否认收货单上的签收人是其职员的情况。为防止买受人在出卖人送货时,让工人签名,不承认工人签名的作法,出卖人对于合同交货部分的权利义务可以在合同中作以下约定:“出卖人收货时,须在送货单上加盖公章,或盖收货专用章,或由于下列人员之一签收亦视买受人签收,各人预留签名如下:[ ]。重新委任签收人,须提交留有其签名的收货授权书。”同时仍应当注意,买受人收货的工人签名时,出卖人送货人员应在场,认清其相貌,并看清他/她亲笔签名,如属收货专用章,也应将该章预留在本合同上。当然最好的确认收到货的方式还是由买受人在送货单上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6、对恶意履行的防范

对合同进行恶意履行的情况非常复杂,但在订立合同时如能进行积极的事前防范将极大的减少合同风险。如发现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有所怀疑,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另外在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应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保留相关证据。积极行使诉权通过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权利,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蒙受损失。

7、签订还款协议注意事项

在协议中已应当写明对方承认的欠款数额;还款的具体时间;回避双方还有争议的其他事项;约定如果首次还款期满仍不依约还款,则视为全部到期;约定如果对方不依约付款,则由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协议还应加盖欠款单位的公章。

8.对用支票进行支付应按规定程序检查以免被套走标的物

防止虚开支票的欺诈有两个方法较有效,一种是款到交货,根据支票转账所需时间,要求买方款到卖方账面后才交货,但这种方法一般很难使买方接受除非货物较为紧俏。另一种方法是直接到出票人开户银行去持票入账,马上就能知道支票能否兑现,如能兑现可以即行转账,如被拒付可以立即停止发货,从而避免损失。

9、他人发给你的订单,如果订单上有不合理条款,在双方没有事先订立合同的情况下,你又按订单交货了,则你必须受订单的约束,因为你交货的行为就表示承诺,他发订单的行为表示要约,他的订单在没有合同的前提下已上升为合同了。即便有合同,若订单内容在合同内容以外,仍受订单约束。所以收到订单,必须全面检查一遍,发现不合理条款,必须立即回复,在对方修改订单后再发货。

如果认真做到了以上注意事项,买卖合同的风险虽然不能全部免除,但绝大部份风险是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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