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乘客受伤,谁是承担责任者
当下,人们出行时,网约车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出行选择。因为疲劳驾驶、超速驾驶、未系安全带等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不可避免,造成路人、乘客、以及驾驶员自身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那么,如果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给乘客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到底是哪一方呢?
网约车平台上有多种业务类型,常见的有顺风车、快车、专车等,
不同运营模式下,网约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不同。
一、如果是顺风车服务模式,顺风车平台只是一个业务的撮合者、介绍者,起到中介的作用。实际上,网约车运输合同的双方是乘客和司机;如果乘客受伤或者遭受财产损失,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司机而不是顺风车平台。
二、快车、专车服务模式则不同于顺风车,平台通常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因为司机与平台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司机的运输行为实际上是履行职务的行为,运输合同的双方是平台和乘客;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致乘客受伤或者财产损失,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平台而不是司机。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意味着,网约车司机会完全被免责,网约车平台可以向有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的司机追偿。同时,司机如果因为重大过失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司机还可能会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虽然交通事故不可避免,但是只要我们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事故的发生一定会降到最低。常言道:“安全带,生命带”;“一盔一戴,安全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