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办理案件中,彩礼的退还是人们很关注的问题。
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向女方家下聘礼或彩礼。彩礼的多少,随当地情况、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各方面因素而定,但数额一般不在少数。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在不少地方,许多生活本不富裕的家庭,为了给付彩礼而举家债台高筑,造成了极其沉重的经济负担。正因为如此,不少农村家庭夫妻离婚时,对彩礼是否应当返还存在很大争议。
因为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给付彩礼的情况还较为普遍,如果对彩礼问题完全不管,可能会使一些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婚礼不是主要的,结婚证才是主要的。离婚后可以要回彩礼。彩礼凭证要保存好,如果没有彩礼凭证,要及时取证,可以录音,可以找证人。
双方发生矛盾且不可调和,可以先缓和一下双方的僵局,然后跟对方谈话取音下来,对方收取了彩礼如果你们在谈话取音中对方承认的话也是有效的。
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除非法定情况外,要求退回彩礼,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在以上的条件属实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定婚彩礼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