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姝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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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临时监护的情形

发布者:崔姝淼律师|时间:2022年11月11日|分类:离婚 |816人看过

临时监护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政部门应该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

(一)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或者身份不明,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二)监护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

(三)监护人因自身客观原因或者因发生自然灾害、故难卫事件等突发事件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监护缺失;

(四)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人处于无人照料的状态;

(五)监护教唆行带离安置;

(六)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严重伤害或者面临人身安全威胁,需要被紧急安置;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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