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接触过的婚姻家事案件中,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
夫妻俩虽然早已领了离婚证,却依然过着同居生活,白天同吃同住,夜里同床共枕,和婚前没有任何差别,谁都不提离婚的事,就这么心照不宣的过下去。
在我们大多数人的认知里,离婚就代表彻底了断。而在现实案件中,有太多不幸福的婚姻未必能顺利离婚,离了婚未必能离家。
【离婚不离家】成了许多家庭的问题,它隐含着巨大的法律风险,一旦处理不好,很有可能引火烧身。
我曾遇到一位当事人,她和前夫结婚两年后离婚了,当时是闪婚,因为当时为了能留在成都本地,有个属于自己的家,当事人才选了这个本地男人,结果婚后发现和他性格实在不合,相处极为痛苦。
由于他已经离婚过一次,这是二婚,他不想离,但是当事人很坚持。为了快速离婚,她和前夫协议离婚,没有通过法院,所以协议上唯一的房子只说是各自分一半,却没有安排谁来接手,固定时间卖掉……结果就是隐患非常大!
之后的几年,当事人要卖房子,但是前夫铁了心耍赖,赶走中介和买家,房子根本无法出售。他也当着家人的面说:房子我不卖,拖死你!他内心的想法其实很明确。
如果房子不卖,当事人就被拖着,就不可能再恋爱结婚。他反正都离两次了,破罐子破摔,这辈子他不结婚了。
如果当事人熬不住搬走,那他正好独占房子,房贷她还得一起还。
当事人对我说:“离婚不离家”有可能并不是什么大家的选择,很有可能就是纯粹的一方耍无赖,想把另外一方拖死。
身为律师,我们每次解读当事人的婚姻,只要没有原则性错误,都会尽可能去看有没有挽救的空间。因为我们觉得好的婚姻需要经营和沟通,最好别放过任何磨合的可能。
但如果婚姻是糟糕的,离婚就是止损。但“离婚不离家”的确是离婚衍生出来的生活方式,旁人无法干预。
其实离婚不离家的重点是离婚,而不是不离家。所以我们可以把离婚不离家解读为:
你们的婚姻的确出了问题,所以你们采取离婚的方式来解决。
离婚后仍然有无法解决的问题,所以用不离家的方式来弥补。
所以一方选择离婚不离家的时候,心里是清楚的,离婚是根本,是真正的目的。不离家是次要,是暂时的权宜之计。如果一旦某些条件具备后,离家或许就指日可待了。
能出现这种现象的无非有以下三点原因:
第一种,因为一方无法解决居住的问题,只能暂时继续住在家里。
如果需要离家的一方没有能力解决居住问题,双方就会达成暂时继续住在一起的协议——尤其在一线大城市,因为房价太高,这种情况不少。
第二种,为了共同抚养孩子而选择继续住在一起。
对很多人而言,孩子是离婚的最后心理障碍,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去面对离婚对孩子造成的影响。为了消除这个心结,很多人就选择了离婚不离家,这种情况在我遇到的咨询里占到了80%的比例。
第三种,为了在外人面前,保留婚姻形式而不离家,尤其是为了长辈。
离婚在中国人的概念里是丢人的事情,所以,即使离婚了也不想让亲人知道,这时候,一个形式上的没有离婚的假象就成为他们内在的需求。
包括在亲戚朋友面前的面子问题,以及怕离婚给自己的工作、形象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大部分离婚不离家的咨询者里面,不管他们嘴上说出来的理由是什么,他们的内心,其实仍然对婚姻抱有一丝幻想——这才是他们选择离婚不离家的真实心理,只是很多人不愿意去承认而已。
离婚,实际就是双方取得了离婚证,但离婚不离家可能还有着情感上的纠葛。
不论是不忘旧情或是解决需求,这种相处模式都存在着巨大的法律风险,一旦处理不好就会引火烧身,得不偿失。
这句话真不是危言耸听,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罪共有三种构成类型:第一种为与一个人登记,又与另外一个人登记;第二种为与一个人登记,又与另外一个人以夫妻名义生活;第三种为明知与有配偶的人进行结婚登记或以夫妻名义同居。
离婚不离家的人就容易触犯第二种和第三种的重婚罪。离婚后一方往往以为自己自由了,可以在外面另外找对象了,于是可能会去外面找一个人隐婚。但是由于这边为了共同养育孩子,双方仍旧以夫妻名义对外宣称,这种情形下有可能就构成重婚。
因为离婚意味着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基于夫妻所发生的一切权利和义务,都随着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
如果双方又长期居住在一起,一旦产生冲突和矛盾后,严重时甚至引发暴力冲突,例如故意伤害、强奸等。
由于双方未办理复婚手续,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对于对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配不适用民法典。
在这种情况下,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比如说房产如果登记在甲方的名下,首先就会推断为是甲方的个人财产,乙方如果主张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要承担起举证责任,如果举证不能就会最终丧失分割该财产的权利。
同时由于同居期间个人收入在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那么假如男方外出工作,而女方在家照顾子女料理家务,在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财产的时候,女方很有可能就会吃亏,这一点各位女性要格外注意。
那么已处于这种情形的你,也莫慌!做好以下几点,避免权益受损!
1、如果你正处于离婚不离家这种情况,我建议你离婚协议之外最好与对方再签订一份协议,用来明确共同居住期间你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千万不要乱用网上的模板,具体协议内容可以咨询家理律师为你制定。
2、离婚后如果双方出现共同投资、债务等问题,这些都不能再用离婚协议来解决了,此时需要找专业的律师来帮你解决此类问题。
3、房价也是一些人选择不离家的原因,如果离婚后,出现共同居住的房子依旧有房贷的情况,那么出资还贷的一方,一定要保留这部分还款证据。
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给出更加专业的意见,因为只有这样在将来分割房子时,这部分利益才能不被算作共同财产。
离婚不离家看似享有关系带来的一些益处,但长远一定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因为,如果你无法彻底告别过去,你其实也就无法彻底开始新的生活。因为离婚从来不是落败,而是另一个充满希望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