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姝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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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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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发布者:崔姝淼律师|时间:2022年09月02日|分类:债权债务 |267人看过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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