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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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河北东方光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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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吗

发布者:张志旺律师|时间:2021年08月04日|分类:婚姻家庭 |360人看过

当父母去世,或者父母无力抚养未成年子女时,成年兄、姐有抚养未成年弟、妹的义务吗?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石家庄婚姻家庭律师解答: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如您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委托律师,请联系石家庄张志旺律师:13582019013(VX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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