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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旺律师
执业资质:1130120**********
执业机构:河北东方光明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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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张志旺律师|时间:2021年06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353人看过
石家庄婚姻家庭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如您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委托,请联系张志旺律师:1358201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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