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旺律师
张志旺律师
综合评分:
4.9
(来自118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北-石家庄专职律师执业8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非婚生子女亲子关系推定的限制

作者:张志旺律师时间:2024年06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28次举报

对于婚生子女我国法律司法解释虽均未明文规定婚生子女的推定规则但此确为我国司法实践中所遵循的一般规则即直接推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与该夫妻之间具有亲子关系而无须当事人对此另行举证证实反之提出否定前述亲子关系一方则需要提供相反证据以推翻上迷推定

对于非婚生子女而言一方面因父母之间并无法律认可的有效和稳定婚姻关系使得其与父母的血缘关系较之婚生子女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方面非婚生子女亲子关系的确认通常导致现有身份关系以及相关衍生权利义务的变化亦可能对既有的家庭结构造成冲击和影响因而对于非婚生子女的亲子关系的确认应由主张存在亲子关系一方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对该事实加以证明


现执业于河北东方光明律师事务所。张律师一直严格要求自己把当事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做。从业以来精心代理了大量婚姻家庭、债权...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东方光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6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