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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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河北东方光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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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非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者:张志旺律师|时间:2024年01月12日|分类:婚姻家庭 |170人看过

下列财产非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婚前财产。


2、婚内因人身受损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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