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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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擅自打胎,丈夫有权提离婚吗?

发布者:张志旺律师|时间:2022年03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468人看过


根据法律规定,妻子在夫妻生活中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子女的

由。妻子怀孕后,在未经丈夫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堕胎,严重侵害了丈夫的生育权。这种情况下,丈夫有权提起离婚吗?


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


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一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


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


措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


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


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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