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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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河北东方光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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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怎么办

发布者:张志旺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410人看过


在大多数离婚诉讼案件中,男女双方都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也有一少部分夫妻,出于某种原因,双方都不想要孩子。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石家庄离婚律师解答: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不能选择协议离婚,只能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由法院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最后再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民法典婚姻编解释一》第六十条。


如您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委托律师,请联系石家庄张志旺律师:13582019013(VX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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