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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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河北东方光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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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他人借款,要求保证人签字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发布者:张志旺律师|时间:2021年11月02日|分类:抵押担保 |319人看过


当身边的亲朋好友向我们借钱并涉及数额较大时,最好要求其签订借条、欠条之类的债权凭证,并提供保证人。保证人在借条、欠条上签字就能承担责任吗?

石家庄债权债务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为保证债权人的利益,应当让保证人在借条、欠条上签名时注明保证人身份或者由其承担保证责任。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起草借款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如您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委托律师,请联系石家庄张志旺律师:13582019013(VX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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