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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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河北东方光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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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发布者:张志旺律师|时间:2021年10月14日|分类:婚姻家庭 |254人看过


小刘(男方)婚前付首付按揭买了套房,与小李(女方)结婚后共同还贷。现双方感情不和,闹离婚,对房产分割意见不一,该套房产该怎么分割呢?

石家庄离婚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小刘与小李双方如果协商不一致的,可向法院起诉解决。由小刘取得房产,尚未偿还的贷款为小刘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小刘补偿给小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如您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委托律师,请联系石家庄张志旺律师:13582019013(VX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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