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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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吗

发布者:张志旺律师|时间:2021年09月30日|分类:婚姻家庭 |307人看过


吴某丈夫早年去世,她与大伯哥共同对公婆尽了赡养义务。公婆去世后,吴某能继承公婆的遗产吗?

石家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本案中,吴某的大伯哥是其公婆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吴某公婆的遗产。但吴某并非第一顺序继承人,也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不是就不能继承公婆的遗产呢?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由此可见,吴某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其大伯哥平均继承公婆的遗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如您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委托律师,请联系石家庄张志旺律师:13582019013(VX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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