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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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专职律师执业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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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法克扣工资,诉至法院20倍返还

发布者:张志旺律师 时间:2022年02月08日 95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刘某于2020年3月到河北某公司上班,2021年6月离职。离职时被公司无故克扣500元工资,交涉无果后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刘某败诉。后刘某委托张志旺律师向法院起诉。经调解,河北某公司赔偿刘某各项损失10000元,其他各节互不追究。

律师点评:

劳动者入职后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要及时保存相关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以便将来维权。

附:民事调解书(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已作脱敏处理)


河北省石家庄市XX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1)冀01XX民初XX号

原告:刘某,女,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石家庄市X区X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志旺,河北东方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河北某公司,住河北省石家庄市X区X号。

原告刘某与被告河北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1月2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河北某公司于2022年1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刘某各项费用10000元;

二、关于劳动争议一事双方无其他纠纷。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刘某负担。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XXX

二0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XXX

现执业于河北东方光明律师事务所。张律师一直严格要求自己把当事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做。从业以来精心代理了大量婚姻家庭、债权...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东方光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6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