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职务类犯罪案件二审,我接受委托后,急忙从北京奔赴某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找主审法官做开庭申请沟通。(注:我们国家目前存在着刑事二审案件开庭审理机率很低的现状)。
听说这名主审法官是当地十佳优秀法官,通过电话后说申请开庭的辩护意见收到了,没必要见面了。
做为对案件负责任讲,与法官当面沟通会比电话讲和邮寄书面材料效果更好。
主审法官拒绝与辩护律师见面谈确实很“痛”,此时必须要有“痛并快乐着”的动力,幸运的是,我通过用心打听到此主审法官的一个必经通道,于是决定就在此“通道”等。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久等了近五个小时之际,该主审法官出现在我面前,我稍有些激动的打招呼,法官说:“你是某某的辩护人张律师吧?”,我回答:“是的,昨天从北京过来的。”法官说:“北京的律师都很忙呀,张律师怎么有这么多时间?”,我随即脱口而答:“我觉得等您也是在给我的当事人辩护!”。法官盯着我的眼睛说:“北京的律师案件都很多,张律师就是这一个案件吗?”,我当即答到:“您说对了,这个案件办不好,我不接下一个案件!”。法官笑着说:“张律师,很佩服你的敬业精神,是一名负责任的好律师。你邮寄的辩护意见收到了,我细读了好几遍,非常专业,说到点子上了,我已将整个案件的卷移送到市检阅卷了,什么时间开庭到时会提前通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