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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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家的人身权和财产权需要在法律上得到双重保护

发布者:张勃律师|时间:2020年01月03日|分类:刑事辩护 |816人看过

我们知道,民营企业家一旦涉嫌犯罪,不仅其人身自由会受到限制,紧随其后的是其财产会被查封、扣押、冻结等,多年的奋斗成果可能也会付之一炬。
虽然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任何人在被人民法院判决有罪之前都应被推定为无罪,而查封、扣押、冻结作为对权利人财产的一种未决处置,尤其是可能侵害到案外人的财产,理应慎之又慎。
然而,司法实践中某些办案机关随意查封、扣押、冻结现象严重;权利人没有有效的防御和救济渠道;办案机关错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的违法成本低,权利人的损失往往很难获得赔偿。如此等等,都使刑事诉讼中的涉案民营企业家的合法财产权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既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也导致民营企业家缺乏基本的财产安全感。
所以,针对民营企业家普遍感觉到的恐慌就是“不安全”,这里的“不安全”应该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合法的部分应该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我们律师团队在办理民营企业家涉刑案件中,包括刑事合规、刑事控告、刑事辩护中都特别注重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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