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峰律师
李海峰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41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湖南-衡阳专职律师执业12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死亡赔偿金是不是死者的遗产?

作者:李海峰律师时间:2018年01月3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11次举报

根据先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道路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是不是可以作为死者的遗产进行继承,是现实社会中经常需要面临和解决的问题。有的道路交通事故因为死者本身对事故发生存在一定的责任,可能需要对其他伤者或者死者承担赔偿责任,这个时候就存在能不能以死者的死亡赔偿金作为死者的遗产进行赔偿的问题。本律师曾经承办的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涉案赔偿金额高大200余万元,也存在要求以上以死者死亡赔偿金作为遗产的赔偿的问题。现从以下一个司法文件的内容看看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

(2004)民一他字第26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粤高法民一请字(2004)1号《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以上意见,供参考。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可以说,以上司法文件的内容对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做了明确规定,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赔偿金在性质上和空难事故造成的死亡赔偿金是一致的。这在司法实践中已经被广泛认可,该司法文件具有对该问题的适用性。死亡赔偿金不应当认定为死者遗产。

李海峰律师,湘潭大学法律系毕业,研究生学历,全日制法学硕士。现为湖南德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衡阳市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衡阳
  • 执业单位:湖南德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30420********01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离婚、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