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解读: 本案是一起因宫内宫外同时妊娠(复合妊娠)未及时随访导致失血性休克的医疗损害纠纷。原告因不孕症在被告处行促排卵治疗,6月27日B超示宫内妊娠、右侧输卵管增宽8mm、盆腔积液,在宫内宫外同时妊娠不能除外的情况下,医方未及时B超随访复查。7月4日原告因腹痛急诊,确诊宫内孕合并左侧输卵管妊娠破裂,行左侧输卵管切除术,后宫内孕因稽留流产行清宫术。鉴定认为:医方促排卵治疗符合常规,但对复合妊娠未及时B超随访存在过错,不能排除与失血性休克存在因果关系;但患者左侧输卵管切除与医方诊疗行为无因果关系(即使早期发现也不能避免);宫内胚胎死亡原因不明,与医方无关。责任程度为轻微责任。法院采纳鉴定意见,酌定医方承担10%赔偿责任,判决赔偿约1.6万元。
律师高光: 原告吕庆喜律师在本案中尽管面临多个不利因素(输卵管切除与医方无关、胚胎死亡与医方无关),仍成功通过鉴定程序锁定了医方“未及时B超随访”的过错,并论证了该过错与失血性休克之间的因果关系,实现了从无责到有责的突破。在损失计算方面,律师合理主张了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等项目,虽最终赔偿金额有限,但体现了在不利鉴定结论下坚持推进诉讼、争取每一分赔偿的专业坚持。
吕庆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