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 案例解读
患者郭某某因左侧桥小脑角占位行肿瘤切除术,术中出血高达4000ml,术后继发蛛网膜下腔出血、脑肿胀,最终死亡。上海市医学会鉴定认为:医方术前未仔细读片明确肿瘤血供及波及范围,对手术风险认识不足、术前准备不充分,导致并发症概率增高,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术中输血量稍有欠缺,不排除对后续病情有不良影响。患者所患副神经节瘤罕见、血供丰富、手术难度大、死亡率高,是死亡的主要原因。鉴定意见认定医方承担次要责任。一、二审法院采纳鉴定意见,酌情判决医方承担35%的赔偿责任(赔偿51.4万余元),并对患方关于“医方口头承诺手术安全、未如实告知死亡风险”的主张,以书面知情同意书已明确告知相关风险、患方无证据反驳为由不予采信。
二、 律师高光
吕庆喜律师通过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成功锁定了医方“未仔细读片、对手术风险认识不足、术前准备不充分”的过错,为定责奠定基础。在告知义务问题上,律师试图以医方医生口头承诺“手术不可能造成死亡”主张告知不充分,但法院以书面知情同意书已载明死亡风险、患方系成年人应具备判断能力为由未予支持。尽管在告知义务战线上未能突破,律师仍成功将赔偿比例确定为35%,高于次要责任通常的下限(20%-30%),为家属争取到51万余元赔偿,体现了在复杂神经外科手术致死案件中通过鉴定程序精准锁定医方过错、实现合理赔偿的专业能力。
吕庆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