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 案例解读
患者吴某某因左侧肝占位性病变入院,医方术前按三级手术准备,拟行“左肝部分切除”等术式。术中未经家属书面同意,将手术范围扩大为“左半肝切除并淋巴清扫”,且未行快速冰冻切片明确肿瘤性质。术中出现大出血,医方处理欠妥,最终患者因失血性休克导致缺血缺氧性脑病、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常州市医学会鉴定认为:医方存在术前病情评估不够、准备不充分、术中告知不到、处理欠妥等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同等因素。患者自身疾病及手术并发症亦是死亡因素之一。一、二审法院均采纳鉴定意见,判决医院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二、 律师高光
吕庆喜律师在本案中的核心突破点在于成功锁定医方“术中扩大手术范围未取得书面同意”这一关键过错,结合“术前未行充分评估”“术中处理欠妥”等多项过错,通过司法鉴定获得了“同等原因力”的有利结论。在诉讼策略上,律师精准计算了损失项目:死亡赔偿金按18年计算(60周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丧葬费按最新标准51810.5元主张、精神抚慰金5万元全额支持,并成功争取了亲属处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酌定赔偿。面对医方提出的“死亡赔偿金年限及丧葬费标准应按患者死亡时旧标准计算”的上诉理由,律师援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关于“上一年度”系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的规定,有力反驳并获得二审法院支持。此外,律师还妥善处理了患者拖欠医疗费的抵消问题,在判决中实现债务抵销后实际获赔55万余元,体现了在医疗损害案件中全流程精细代理的专业能力。
吕庆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