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庆喜律师
吕庆喜律师
浙江-杭州主任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律师不接受该地区电话咨询,建议一对一在线咨询.服务时间:(09:00-21:59)

咨询我
09:00-21:59

遗漏异常指标酿医疗损害 医院承担 70% 赔偿责任

发布者:吕庆喜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02日 155人看过 举报

2026-04-02

律师观点分析

一、 案件简介 丁某某因右膝痛风性关节炎于 2016 年 10 月 30 日入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五医院,院方于次日为其实施右膝关节镜下探查清理术,术后丁某某于 11 月 2 日出院,5 日后即因肺栓塞、右下肢感染等病症接连在多家医院救治,后续还出现下肢静脉血栓、肺部感染等一系列并发症。丁某某认为院方手术指征把握不当、诊疗操作不规范且遗漏异常指标,导致其出现严重术后并发症,遂诉至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要求院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案件审理中,上海市金山区医学会初鉴认定不构成医疗损害,经原告申请,上海市医学会重新鉴定,确认院方存在医疗过错,构成四级医疗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法院结合鉴定意见,酌定院方承担 70% 赔偿责任,最终判决院方赔付丁某某 140447.91 元。 二、 律师高光 面对金山区医学会作出的不构成医疗损害的不利初鉴结果,律师未被动接受,而是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争议点,及时申请由上海市医学会进行重新鉴定,为案件扭转局面奠定基础;庭审中,律师清晰梳理院方诊疗行为的过错点,包括手术指征掌握欠妥、未重视 D 二聚体异常指标、出院时遗漏关键检测结果等,充分论证院方过错与原告术后系列病变的因果关系,有力反驳了院方关于诊疗行为无过错、损失与诊疗无关的抗辩意见。同时,律师对各项赔偿项目进行细致举证,明确各项费用的计算依据与合理性,即便部分诉请金额未获法院全额支持,也通过专业的主张为原告争取到了合法合理的赔偿范围,最终助力法院采纳原告方核心诉求,判定院方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成功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26年办案经验,专业医疗律师代理案件中,曾获赔124万和220万(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1.年久华诉哈尔滨医科大学...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上海慕恩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54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
上海慕恩律师事务所
1310120********54 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