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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靓娴律师
执业资质:1310120**********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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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孙靓娴律师|时间:2018年05月08日|分类:劳动纠纷 |962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
1、根据劳动合同法44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公司提前解散时可终止。
2、提醒公司:在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公司享有单方终止合同的权利,不是必须与劳动者达成一致方可终止,但单方终止时对程序的要求严格,需注意。
3、提醒劳动者:如协商不成,虽公司享有劳动合同的单方终止权,但劳动者仍可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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