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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靓娴律师
执业资质:1310120**********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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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孙靓娴律师|时间:2017年12月22日|分类:工程建筑 |547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点评
1、本案律师代理被告装饰装修公司,因双方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及工程量存在争议,根据法律规定,本律师提出抗辩意见,原告有责任申请由专业单位进行鉴定、审价,以证明其认为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及未施工的工程量,但原告一直不愿提出该项诉请,故而应承担不利后果。
2、被告作为装饰装修公司,经催促原告根据合同约定进度进行付款后,原告无故拒绝付款,故被告在大部分工程已经完成的情况下停工合理。
3、本案原告败诉,被告无需承担返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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