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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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海埠(西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人身损害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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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缺席判决离婚案

发布者:李俊艳律师|时间:2016年11月25日|分类:婚姻家庭 |78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原、被告2002年经人介绍认识,××××年××月××日登记结婚,××××年××月××日生一女张某丙,由于被告长期不务正业,经常赌博酗酒,后被单位开除,由此原、被告经常吵闹。被告还背着原告输掉十几万元,致家中生活十分困难,2009年原告被被告的父母赶出家门,并将门锁换掉,原告无奈之下在外租房居住。从2010年4月一直在西八里村居住至今,被告于2009年出走至今未归,无任何音讯,与原告分居生活达三年之久,原告曾两次起诉离婚,被告均未到庭,法院均未判离。

原告委托本律师后,再次起诉,认为夫妻感情确以破裂,已无和好可能。本律师帮助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判决婚生女张某丙由被告抚养。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后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依然未到庭应诉,但在本律师的努力下,法院最终缺席判决:一、判决原告张某甲与被告张某乙离婚。二、婚生女张某丙(2004年2月14日出生)由被告张某乙抚养,原告张某甲自2013年11月起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400元,直至孩子独立生活为止。本案诉讼费费300元,由原告承担150元,被告承担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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