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丹律师

  • 执业资质:1320220**********

  • 执业机构:江苏蠡湖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工伤赔偿人身损害侵权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你不可不知的“年休假”那点事儿

发布者:吴晓丹律师|时间:2017年09月29日|分类:劳动纠纷 |384人看过


文|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 吴晓丹律师

盼望着,盼望着,新年来了,春节的脚步近了。心里那个想度假的小人儿是不是又开始雀跃了?阳光、沙滩、海岛、仙人掌……是不是在脑海中不停冒泡了?是不是翻着日历扳着手指开始琢磨拼假攻略了?那么亲爱的,以下这些关于年休假的小知识,一定是你现在急需知道的:

一、年休假的享受资格

年休假是由国家法律保障的一项职工福利,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想休年休假?首先要搞清楚自己有没有享受年休假的资格: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因此,刚从学校里毕业,连续工作不满12个月的小菜鸟们还是踏踏实实好好干活吧,你们暂时还没有享受年休假的权利。

在此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连续工作满12个月并没有限定必须是同一单位,即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同样可以享受年休假。

二、年休假的享受天数

“年休假能休几天?”想必是每一位劳动者都关心的问题,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那么如何确定累计工作时间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换句话说,计算年休假天数,要看工龄而非司龄

三、不能享受年休假的情形

任何权利都是有制约的,年休假也不例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所以,职工想要享受当年度年休假的,切记不要过于任性地请假哦。

那么如果职工已经享受了本年度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了前述(二)、(三)、(四)、(五)情形之一怎么办呢?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八条已经明确规定了,出现这种情况的员工将 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四、年休假是否可以分段休、跨年度休

如上所述,符合条件的职工在一个年度内至少可以享受5天的年休假,若计算的好,再加上法定节假日可以凑成一个十来天的小长假,是不是很嗨呢?但对于有些人来说是不是奢侈了一点,工作安排不过来了呢?于是就有人问了:年休假可不可以分开来休,不一次性休完?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法规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那么能不能跨年度休年休假呢?”根据相关规定,单位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年休假,如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但应征得本人同意

五、年度内有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如何计算报酬

年休假一般不能跨年度休,那么是过期作废吗?当然不是。法律有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该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需要提醒的是,这里的日工资收入的300%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包括单位已经支付的100%正常工资报酬,因此,单位只需要另行支付200%的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就可以了。但法律同时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所以说,“年休假”能休还是休了吧,一张一弛,文武之道嘛。

结语:其实关于年休假还有很多东西能说道说道,笔者今天就先说到这里。祝愿大家在忙忙碌碌一年后,能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