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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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交房怎么追究违约责任?

作者:张振环律师时间:2022年10月2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23次举报

逾期交房怎么追究违约责任

  逾期交房违约责任追究的方式:

  根据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按照法定处理的原则,如果买卖双方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方式(包括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额等)没有明确约定,则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即: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一般情况下,对损失赔偿额的确定是需要在诉讼过程中,通过法院委托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进行评定来确定的。


张振环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张律师在办理房产纠纷、合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10120********46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