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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地铁渣男”事件

发布者:吴刚律师|时间:2017年03月07日|分类:电信通讯 |506人看过

在公众的声讨中,公然辱骂两个姑娘的17岁所谓“地铁渣男”被北京公安机关查获,经过审理,公安机关最终决定对该当事男子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这名男子如此迅速的被抓获可见公众舆论的威力,老实说第一次看到此视频,也深感此男子十分可恶,但从对话隐约中觉得有什么原因。后经警方调查了解到,因蒲某和胡某请求张某扫手机二维码遭拒,引发争吵,后张某对二人实施辱骂、抢手机、推搡等行为。后张某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并向蒲某、胡某道谦,获得了谅解。警方在此事件中所表现出来的公正,让我很是欣喜。因为他所依据的是张某违法事实而非社会舆论甚至是“民愤”。我们知道很多情况下舆论的导向作用,会使行为者的过错放大,从而使其遭受的处罚加重。而这对法律的公平公正是十分有害的,不能因为关注的人多,想加重处罚的人多而剥夺行为者的合法权益。只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彰显法制的权威和严谨。

此次执法机关没有受舆论所左右,作出公允处罚的做法是值得表扬的。只有这样的执法方式才能使法律的公平公正更深入人心,才能使法律更受人敬畏。我能理解网友对小伙子行为的指责甚至谩骂,但我觉得我们更应该保持清醒和理智,否则立于道德高地对其无度辱骂,那又与“渣男行径”有何区别呢?我们应当勇于揭露不合法不道德的行径,而具体应当受何处罚,我们应相信司法机关的裁判, 我想这才是一个尊尚法制国度的公民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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