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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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安徽华汉众赢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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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发布者:徐玲律师|时间:2016年09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69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由:离婚纠纷

关键词:离婚,孩子抚养,抚养费

案件基本情况:

L女士是本案的原告,与其老公于1998年相识,当时两人年龄比较小,相识之后不久两人就确立了恋爱关系。两人当时对彼此都有好感,但是却都不是很了解对方。由于当时两人年龄较小,不是很懂事,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L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迫于已经怀孕的事实,两人就考虑到结婚。L女士的父母本来也不同意两人结婚,但是当时也不得不接受这桩婚事。

L女士的大女儿是在1999年12月份出生的,被告却拖到2000年6月份才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的日子很贫穷,为了能生活的更好,L女士便与老公去外地做生意,两人起初在一起做生意时,还挺好,没有过多久,就总是吵吵闹闹的,过的很不舒心,同时L女士想到女儿也需要人照顾,于是就选择回家边做小生意边照顾孩子。由此两人从此即2003年就开始了断断续续的分居生活。被告在外地做生意,家里的一切都是有L女士承担,两个孩子也一直都是由其照顾。L女士说自结婚十几年以来,两人总共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加起来没有三年,并且只要在一起,就是吵闹,甚至打架。L女士于2015年6月初,向某某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法院作出不准原、被告离婚的判决,判决生效后,被告也没有主动向L女士认错、道歉,夫妻关系没有任何改善。于是,L女士今年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法院依法判决。

审理结果:

经过审理,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婚生女由被告抚养。

结束语:通过本案我们可以体会到,每个人在选择爱人的时候,都希望找一个自己爱同时也爱自己的配偶,但是在短时间内你无法准确的判断对方对你的感情有多深,也无法了解对方的性格与秉性。因此在婚前要留时间去了解对方,不要草率结婚。要不然婚前没有发现的一些问题,在婚后显现出来,而又无法解决,两人就将面临感情破裂,甚至离婚的风险。希望每个人在婚前都擦亮眼,婚后才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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