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如何还
俗话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偶尔玩玩扑克,轻松娱乐下是可以的!但是沉溺其中,使之上升为赌博性质的问题,那就害人害己了!下面这个就是关于因赌引起家庭悲剧的案例,希望沉溺于赌博的朋友们能早日迷途知返!
黄某、李某,系常德某国有公司正式职工,收入丰厚,家庭幸福快乐,本是令人羡慕的一家子。2011年,由于黄某交友不慎,在一次聚会活动上认识了一牌友,起初还只是玩玩扑克,输赢都还小,都还在家庭经济情况的承受范围之内,但是长期的玩牌,使得黄某深陷其中,无法自拔。渐渐的牌也越打越大,荒废了工作,黄某被公司作内退处理,但黄某没有迷途知返,反而越陷越深,开始四处借钱打牌。2013年6月一天黄某在外打牌一通宵,借来的3万元钱也全部输光了。回到家遇到债主上门,走投无路,只能求助多年认识的好友谢某,谢某处于朋友的情谊,以及对黄、李一家的偿还能力的信任,在黄某出具了借条的情况下,借款15万元给他,助他借解了燃眉之急。但黄某依旧不务正业,导致妻子离家出走并执意要求离婚,最终两人于2013年8月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但是李某的噩梦还没有结束,到了黄某约定的还款期间,黄某没有按约向谢某偿还借款,更是采用失踪、更换手机号等方式逃避债务,谢某别无他法,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得一纸诉状将黄某、李某告上法庭。
案例中,黄某、李某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谢某为什么还能够将其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以及李某最终是否需要承担这笔债务?
案例中,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黄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借的债务,债权人是可以将夫妻双方作为共同被告起诉的,债权人的这项权利不因债务人已经离婚而丧失。至于李某是否最终需要承担这笔债务,还需要具体分析,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依此规定,若债权人谢某主张共同债务,需证明债务人夫妻是否合意举债或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李某也可以通过举证证明黄某的该笔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来拒绝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本案中,由于黄某染上了赌博恶习,不仅仅给家人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更是不得不背负上巨额的债务。提醒各位,远离赌博,赌博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