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8日,赵某(男)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刑事拘留,后于4月21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赵某得知其醉驾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后,通过互联网查阅相关案件信息并电话咨询本所,最终于2020年4月25日亲自来到上海市普陀区环球港写字楼B座29层,委托上海申如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代理此案。
接受委托后,张兵律师同赵某进行了详细交流,赵某将其所知的案件讯息告知张兵律师以供其分析参考。张兵律师在听取赵某的叙述后择要整理记录,其后立即依法联系了闵行分局的承办人员,询问了有关案情。在此基础上,张兵律师制定了初期的辩护方针并将之告知赵某。
在4月25日的接待交流后,张兵律师与赵某保持联系,密切跟进本案动态。后闵行区检察院于5月中旬向闵行区法院提起公诉,张兵律师遂依法和有关检察人员进行沟通,并提出自己的法律意见。
5月下旬闵行区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张兵律师如期参加庭审为赵某提供辩护,法官听取并采纳了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对赵某作出从轻判决,判处其拘役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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