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志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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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青蛙炼油一事向社会的呼吁

发布者:翟志龙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2867人看过

  [新闻回放]近日,据报载,辽宁省辽中县肖寨门镇每年春天都有村民挖掘冬眠中的青蛙,然后卖给当地一个姓付的村民,用铁丝穿过母青蛙脑袋,在院子里晾2~3天,就成干了,再用铁丝穿成串,100个一串,这院里都是晾的母青蛙。公蛙剥皮,专门要大腿。” 加工后,这些青蛙拿去炼油,大约1000个青蛙炼出一斤蛙油,一斤蛙油能卖到好几千块,村民挖出的青蛙,母蛙每只8角,公蛙每只5角, 一名村民一天挖青蛙挣二三十元很容易。我省个别农村地区青蛙已经灭绝。我省个别农村地区青蛙已经灭绝。
  
  青蛙属于国家二类保护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第八条 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
  本案中,对于蛙油的生产形成了一个产业链,这个产业链的基础在于对青蛙肆无忌惮地滥捕乱杀,是其遭受灭顶之灾,甚至于个别地区青蛙已经灭绝,这种现象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相关法规的苍白,职能部门对借助野生动物牟利行为的监管不力,我们呼吁,保护野生动物不仅仅是一句口号,应该切实落实到行动上来,只有人类维持我们的生态平衡,才会有一个美好的明天。
  资源稀缺是人类社会共有的现象,当人们试图占有各种稀缺资源或利用各种稀缺资源增进自身福利时,就会产生冲突。青蛙就属于一种稀缺资源,在个人基于自身利益的因素的考虑,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时,政府就不应仅局限于“市场守夜人”的角色,而应发挥那只“看得见的手”的作用,讲社会利益置上,遵守相生相克定律,使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与能量流动不会发生紊乱,维持生态系统平衡,真正实现布伦特兰夫人在《我们的未来》一书中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即在能够满足我们当前需要的同时,又不危及下一代满足其需要的能力的发展,不仅实现代内公平,还要兼顾代际公平,为了我们共同的未来,请珍惜与保护野生动植物等稀缺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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