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箭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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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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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时在一个法院起诉离婚怎么办

发布者:王箭平律师|时间:2021年02月06日|分类:婚姻家庭 |922人看过


一、双方同时在一个法院起诉离婚怎么办

  两案应合并为一个案件审理。其理由是,夫妻对婚姻关系都有起诉的权利。但对于同一婚姻关系不适宜同时进行审理,也没有必要等先收案的裁决结果来决定后收案的结果。这样既不理于纠纷的解决,也不利于合理使用审判资源。由于两个案件基于相同的事实,诉讼请求一致,可以合并审理。如果双方感情却确已破裂,可以调解离婚。如果双方都只是为赌气,就要做好双方的思想教育工作,告诫他们莫把离婚当儿戏,莫把诉讼当成发泄工具。

双方同时在一个法院起诉离婚怎么办

  二、法院一般管辖原则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区或镇的基层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地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任命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告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况

  在实践中考虑到存在一些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会给原告行使诉讼权利和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带来诸多不便,所以法律有规定了由原告所在地(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况: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有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

  4、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5、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6、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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